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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成"法宝" 美国“落地国籍”原则改还是不改
www.fjnet.cn?2010-06-04 09: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背景资料

美国“落地国籍”原则

美国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实行出生地原则,即凡在美国出生的婴儿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以自然获得美国国籍,从而享有相应的福利。

随着美国亚利桑那州通过“史上最严苛移民法案”,移民改革问题再次成为美国社会的焦点。据美国媒体报道,近年来引发颇多争议的国籍“出生地原则”很可能成为新一轮辩论的热点。

■“属地”还是“属血”?

美国在国籍问题上实行出生地原则,被俗称为“落地国籍”原则。根据美国1868年宪法的第14条修正案,凡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为了防止非法移民利用这一规定,美国一些议员向国会提出议案,要求修改相关条款,使非法移民在美国生的孩子无法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日在文章中称,有了亚利桑那州移民法案惹争议的“前车之鉴”,如果相关“落地国籍”的条款被修改,可能再次引发移民问题的激烈争论。

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是在内战期间通过的,当时的考虑之一是以宪法的名义使奴隶拥有合法公民的身份。这种以出生地确定国籍被称为“属地”原则,加拿大、巴西等30个国家都采取这一原则。而大多数欧洲国家在国籍上都采用“属血”原则,也就是说一个人根据其祖上的血统获得国籍。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称,如果国会通过了修改国籍“属地”原则的法案,美国会更多向欧洲国家“属血”政策靠拢。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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