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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男子溺水半小时遇难 25名救援人员袖手旁观

www.fjnet.cn?2012-02-27 18: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27日报道,英国去年3月发生备受指责的“见死不救”事件,一名男子在汉普郡戈斯波特一个公园湖上溺水,至少25名救援人员到场后竟称“无资格”入水救人,任由男子浸在水中半小时,最终遇难。死因庭两周前裁定该男子死于意外,但指出若救援人员及早介入,有机会避免惨剧发生。

据悉,事发现场水深仅逾1米,救援人员2分钟内便可由岸边涉水到达事主溺水的位置。

死者伯吉斯当天在公园喂饲天鹅期间,手持胶袋被吹到湖面上,他于是下水拾回,不料突然病发,在水中载浮载沉。消防队长尼科尔斯5分钟内赶至,但拒绝入水救人。他供称消防员仅获“一级”救人程度,只可到脚踝水深位置。他表示,有“二级”程度的水上支持队可进入胸口水深,而获“三级”者才能游泳救人。

目击者休斯当时报警求助,不过消防员到场后袖手旁观,令她难以置信,心急如焚。她得悉救援人员以“安全理由”辩解后,直斥“这是我听过最荒谬的事”。当地快艇会会员也表示难以理解,称快艇若被异物卡住,一般人都会下水解救,质疑为何消防员面对将死之人,仍要“按章办事”。

媒体调查发现,所谓“脚踝水深”意指水流湍急的地方,指引仅限于处理洪水;其他救援机构认为一般人溺水超过10分钟仍有机会生存,90分钟内尚可进行心肺复苏法。当局在事故前曾保证若消防员违反守则逞强救人,可豁免刑事起诉;有记者称湖水算是平静,不认为会有实时危险。

  • 责任编辑: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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