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日本将暂不在钓鱼岛修建渔船避难港和灯塔

www.fjnet.cn?2012-09-12 06:59? 储信艳?来源:新京报 我来说两句

新京报讯 (记者 储信艳)昨日上午,日本政府与钓鱼岛所谓“土地权所有者”签订了“购岛”合同,将钓鱼岛等3个岛屿“收归国有”。日本驻华使馆新闻官员昨日对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表示,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长杉山晋辅已经抵达北京,就钓鱼岛问题与中方交换意见。

拨款20.5亿日元“购岛”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10日在记者会上说,日本政府在有关内阁大臣会议上决定,由政府“购买”“尖阁诸岛”(即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的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将这三个岛“收归国有”。

据日本媒体报道,昨日,在与钓鱼岛所谓“土地所有者”签订“购岛”合同前,日本政府召开了内阁会议,决定从2012财年预备金中拨出20.5亿日元(约合1.66亿元人民币)用于“购岛”。

日本高官来京交换意见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外务省已派亚洲大洋洲局长杉山晋辅来北京,将逗留至12日,向中方说明“国有化”的真实想法,希望对方冷静应对。

日本驻华使馆新闻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目前中日关系的情况,杉山晋辅将与中国政府有关领导人交换意见,就钓鱼岛问题与中国保持密切沟通。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证实了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长杉山晋辅昨日到北京的消息,并表示中方将向日方全面阐述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并坚决要求日方撤销所谓“购岛”的错误决定。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虎扑篮球_虎扑nba-社区*论坛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