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均欲引渡向日使馆投火焰瓶中国人 韩国为难
www.fjnet.cn?2012-10-16 10:24? 莽九晨?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韩国外交人士对《中央日报》称,目前中日双方都要求交出刘强,并逐渐提高施压强度,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三国间的外交战。报道称,今年7月,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访问韩国时与外交通商部长官金星焕、法务部长官权在珍会谈时提及刘强问题。中方表示,刘强事件不是单纯的纵火事件,而是涉及到日本历史问题。报道称,韩国国内不少社会团体也持相同看法,给韩国政府造成不小压力。一位韩国政府高层官员诉苦说:“倘若简单地根据罪犯引渡条约转交给日本,韩国国内慰安妇相关团体可能会抗议;若移交至中国,将可能被误解为是对中国压力的屈服。”文章称,考虑到这些因素,法务部曾一度探讨过对刘强赋予难民地位、承认他为政治犯、释放后移交至中国的方案,但最终的结论是条件不具备。普通罪犯引渡条约不适用于政治犯。 2002年韩国和日本联合举办世界杯前,为了更好地打击跨国犯罪,加强韩日司法合作,韩国和日本政府从2000年9月份开始进行有关“韩日罪犯引渡条约”的谈判。经过多轮谈判,韩日两国政府最终于2002年4月正式签署《韩日罪犯引渡条约》。根据该条约的规定,韩日两国将向对方引渡根据本国国内法判处“死刑、终身监禁以及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 据《环球时报》记者观察,韩国网民则几乎一边倒支持将刘强交给中国。在《中央日报》的报道页面下,网友“rainy-day”留言说,虽然刘强触犯了法律,但他是为了谴责日本战争罪行,他本人具有正义感,应该将刘强移交给中国政府。网友“sky9999”说,韩国政府没必要烦恼,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将刘强交给中国政府,让中国政府处理就行了。网友“宋东贤”留言说,放火烧供奉日本甲级战犯灵位的建筑,应当被授予勋章,何罪之有? (记者 莽九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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