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哈马斯将调查加沙冲突期间私杀“通敌者”事件

www.fjnet.cn?2012-11-27 13:39?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25日说,将着手调查最新一轮加沙冲突期间巴方“通敌人员”遭私自处决事件。

哈马斯发言人塔希尔·努努在加沙城说:“政府将组建一个委员会,调查(以色列)入侵期间不合法处决事件。”

法新社援引一名巴方人员和一些目击者的话报道,本月16日,巴方武装人员处决一名男性,认定他向以色列提供武装人员和火箭弹发射器位置的信息。四天后,武装人员处决6人,理由是他们向以方提供巴方武装能力和人员活动信息。

现场留下的信息显示,死者遭哈马斯下属武装“卡桑旅”处决。哈马斯和卡桑旅没有就这两起事件作出回应。

哈马斯当局在冲突期间说,抓获一些涉嫌通敌人员,另一些人自首。

按照巴勒斯坦法律,通敌以色列、谋杀和走私毒品将受到死刑惩处。(新华社电)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虎扑篮球_虎扑nba-社区*论坛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