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刻揭示了我们党执政的本质特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键是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说,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的根本依据,为中国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而不懈奋斗。这就要求广大党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党性是政党本质属性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质对党员的党性修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广大党员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才能牢记党的性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切实做到立党为公。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执政党。坚持执政为民,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全心全意用来为人民服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提高执政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仅是一种良好的愿望,更是一种艰辛的实践,需要有实实在在的执政业绩。这对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拥护党的领导,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更加牢固。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把方针政策制定好,把干部队伍建设好,把工作作风改进好,把体制机制完善好,把内外部环境营造好,把人民群众组织好,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尤其要始终坚持人民创造历史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中实现党的领导,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群众前进,又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
着力改善民生,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决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要化为实际行动,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带领人民经过浴血奋战推翻三座大山,在新中国成立后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些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践行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改善民生,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给人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为此,应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当前,重点是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等问题,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执笔:郑传芳 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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