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978年到1992年是起步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这一阶段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简政放权为重点。1992年到2003年是深化阶段。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命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2003年开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创新阶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引领。我国30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进展、成就和经验:
一、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出发,确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和步骤方法,坚定不移地强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点,全面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动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因,机构设置与改变必须服从职能的变化。从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历程来看,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的趋势是与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密切联系的,市场经济越发展,政府职能转变越是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越有成效,职能设置和机构设置的科学化程度也相应提高。通过改革,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
三、精简政府机构,优化组织结构,建立公务员制度。国务院机构从1980年的100个减少到这次改革后的47个,省级政府内设机构由1980年的平均55个减少到现在的40个。改革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国务院宏观调控部门和省级区域经济调节部门,撤销了政府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加强了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健全了金融监管体制;深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步探索了大部门体制;推进了“省直管县”试点;建立和逐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创新政府管理机制,改进管理工具和服务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问责机制正在形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中央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在管理创新方面的经验,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保护和弘扬了改革的首创精神。
- 2009-06-10福建省级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完成
- 2008-12-01马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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