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提出要提高反腐教育的“实效”。
应当说,我们对教育抓得不可谓不紧,但回顾新时期反腐倡廉的历程,可以发现,教育的效果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并不是教育本身对反腐败斗争不起作用,而是过去在开展反腐败教育的过程中存在某些缺陷。实际上,无论是教育还是查处,要想取得实效就应当从实处着手。在反腐败教育的过程中,从实处着手就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但在现实的反腐倡廉教育中,过多地把教育的重点内容放在一些空洞的认知上,诸如反腐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腐败的严重性与危害性等,或是一些抽象的大道理上。于是,就造成偏重于学习的过程,而忽视了学习的结果,把教育本身当作目的,成了为教育而教育,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反腐倡廉教育要与整治、管理和制度结合起来,其基本精神就是教育不能搞单打一,采取就思想教育抓思想教育,而要从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这反映了我们党的教育理念和思路的转变,是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深化。显然,如果不去整治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不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问题、“裸官”问题、“三公消费”等问题,无的放矢的教育怎么能有实际效果呢?
当然,我们以往也注意到了反腐教育与整治、管理和制度等结合的问题。但那些制度更多是针对教育工作本身设置的,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则是强调了教育与其他方面制度的衔接,体现了整体推进的思想。
此外,为提高反腐教育的实效,十七届四中全会还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这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反腐教育上,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建立在党性基础上的廉洁自律,对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起着决定作用。从家庭做起,修身齐家。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其中有40%左右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有关。这已成为当前腐败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从身边做起,以身作则。现在,确实有少数领导干部,违背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利用其职权和影响,为身边或曾在身边工作过的人员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总之,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真正发挥其治本作用,这不仅关系到反腐倡廉教育本身的成败,而且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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