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回答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而“网络反腐”作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式,也被正式写进党建辞典。
笔者认为,网络反腐作为一种信息时代的新型反腐败模式,在经历了南京“天价烟局长”等事件的洗礼后,已经逐渐摆脱先前的青涩阶段步入成熟期,党建词典将其收入,不仅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更具有反腐领域的风向标意义。
网络反腐唯有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才能够顺利成行,是一个基本规律,所以这也是考验一个政府舆情监控和反馈机制的“试金石”。实际上,近年来网络上类似事件很多,“拖”字诀的常见官场弊端往往使这些事件最终不了了之,而周久耕事件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得回应“层层剥皮”、依法完成司法程序,说明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纪检部门对于网络民意的重视,应该有更多的周久耕被揪出来,才是网络反腐的进步。因此,将网络反腐特别是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反腐事件,作为中央检验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舆情提出执政能力的标准之一,既有激励效应更有鞭策效应。
互联网新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和颠覆传统信息传播渠道的时代,政府部门应当把网络信息交流当作一个好的沟通帮手、好的交流助手来看待。
任何锋利的工具都难免会存在“双刃剑”效应,网络反腐自然也不例外,如何在保护好他人隐私信息和正常交流沟通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例如目前争议颇多的“人肉搜索”问题,徐州市人大立法通过《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其中涉及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传播和公开他人信息最高罚款5000元的条款就引起全国上下广泛的争议。实际上,原徐州泉山区区委书记董峰因为网络举报而进入纪委视线最终“落马”,已经成为一个网络时代反腐的经典案例。公民正当合法的网络监督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因为大禹治水,靠的是疏导,而不是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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