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民主不断扩大,党内生活进一步走向制度化。党的十二大将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之一写入党章。十四大以后,党中央明确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工作“十六字”方针,使党委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条例、规则等各项制度,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党内制度体系。十七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等。
(五)反腐倡廉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国初期开展的“三反”运动中,处决了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对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一起抓的工作格局,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形成了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颁布实施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经过60年的执政考验,我们党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强大,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流砥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永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本色;另一方面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更加绚丽的新篇章。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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