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
2009年版《党的建设辞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人治】人治是与“法治”相对的一种治国方式,是指以人格化权威为国家的支点,把治理国家的希望寄托于统治者个人的圣明与贤能上。它无限夸大圣人明君的作用,把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完全寄托于执掌最高权力的人。
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来走的就是人治的道路。儒家学派主张治理国家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在于统治者是否贤明。在人治政治中,最高统治者往往被视为上天派来的无所不知、无所不通、无所不对的圣人,他的话被称为圣旨,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使得人人都极为敬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是,由于受长期封建主义的影响,沿袭了“人治”习惯而缺乏法治观念,“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的现象屡屡发生,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不是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往往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以人代法,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历史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走上了正确的发展轨道。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和全国人民正继续努力消除封建主义“人治”残余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力、充满活力的政治体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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