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版《党的建设辞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党的领导】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引导和向导作用。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任何一项大的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都是有组织的活动,都需要一个领导核心。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在争取自身解放的过程中,要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使命,必须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这种领导是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党的领导的实质就是帮助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因此,党的领导不是靠行政权力来实现的,而是靠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来实现的。党的领导只能依靠自己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依靠向人民群众作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自觉地接受和执行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领导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所面临的直接任务的不同,实现党的领导作用的具体形式和方法的不同,因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党的领导的含义曾经作出不同的表述。马克思、恩格斯1850年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在阐述工人政党同工会关系的时候曾指出:工人政党“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都变成工人协会的中心和核心,在这种工人协会中,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利益问题应该能够进行独立讨论而不受资产阶级影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9页)列宁进一步提出了党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工人组织的领导,实质上是政治上的领导。毛泽东也指出,无产阶级“要经过它的政党实现对于全国各革命阶级的政治领导”。但列宁在提出党对工人阶级其他组织的领导时强调党是无产阶级联合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1942年9月在《虎扑篮球: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其调整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中提出实行党委一元化的领导,这对于在夺取和巩固政权的斗争中加强党的组织领导起了重要作用。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十六大以来的党章对于党的领导作了全面的概括和规定,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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