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是城市空间资源的分配依据,是政府调控空间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规划不可能是任何人工智能可以完全替代的纯技术,而是一种管理、沟通、谈判和妥协。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离不开城市群建设,城市群建设则离不开城市规划。当前,搞好海西城市群建设规划,必须重新认识规划的本原,这样才能明确规划方向,形成科学的规划理念,实现科学的规划和管理。
城市规划的本原就在其公共政策属性。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涉及资源配置与利益调整。城市规划同样如此,规划并不仅仅是空间技术的问题,其核心是社会利益的再调整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认清了规划的本原,意味着从事规划工作必须建立两个认识。其一,既然规划是公共政策,就存在公共选择,就必然与政府的价值导向相关联。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公共选择目标,决定了规划方向。效率优先的规划目标,当然是实现资源的利益最大化的配置,而公平优先的规划思想,则体现照顾困难群体的原则。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规划决策中多以效率优先为原则,经济挂帅,地方收入挂帅。近年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等,则体现规划正在向公平方向迈进,体现了中央“效率兼顾公平,统筹发展”的和谐社会的发展政策。所以,规划必须先明确目标方向。其次,规划既然只能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那么其决策者就是政府,不是规划局也不是规划设计师。规划局或设计师只能提供决策参考,从技术角度提供可操作的建议。最后的决策者必须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宗教、环境以及当前政府的中心工作等综合因素,适时调整规划的方向和目标。所以,规划是政府配置空间资源意图的体现,规划最综合的时候也是最有效的。
明确了政府主导规划,规划体现政府的意图这一本质后,今后在规划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统一”理念。
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在规划中追求效率与公平目标的统一,体现在:不仅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还要兼顾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人居环境的改善;不仅要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扩张,提高城市容量和承载力,做大做强区域中心,还要考虑城市的精明增长、紧凑增长和绿色增长;不仅要科学制定综合交通规划,提升城市效率,降低城市劳动成本,加强城际交通组织,方便城市间交流与沟通,增强区域竞争力和集聚能力,更要秉承“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注重环保、可持续、安全、便捷、舒适和人性化的设计,如人行交通的规划、无障碍通道等。
延续与创新的统一。规划的时滞性与结果的后效性都要求规划要持续。人大制定有关规划法规,就是从法理上对规划延续性的一种保障。规划作为公共政策,还必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的需要相结合。规划要有前瞻性,要适度超前。但是,预测未来具有不确定性,规划必须随着时代发展和群众的需求改变而不断调整、完善。所以规划必须有与时俱进的品质。坚持延续与创新的统一是辩证的统一,创新不是朝令夕改,延续不是固守陈规,只有传承文明,开拓创新,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技术与艺术的统一。规划与经济、社会、环境等多部门、多学科相交叉,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规划的知识和技术立足于实证科学,包容性十分宽广。从另一个角度看,规划既然融入了人的价值判断,那么它更多的时候体现为一种创作艺术。规划设计师只有充分理解并挖掘一个城市的历史与文化,依托当地特有的自然景观,才能创作出独特的作品,规划才能体现城市特色和品位,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实现技术与艺术的统一,可以使我们避免千城一貌的尴尬,在追求艺术的同时,不脱离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追求技术的时候,不拘泥于模式和经验。规划体现的是城市历史的传承,既有过去,也要展示未来。具有个性化、多元化和时代感,才能表达一个城市的博大兼容。
开放与管制的统一。规划是公共利益,群众当然有知情权与话语权,要努力做到开门规划。但是,由于沟通的渠道不多,信息不对称,群众对规划的参与意愿不强。为此,在规划过程中,要增加开放度,做好前期的摸底和基础工作,公示的程序和方式要规范,让群众多渠道了解规划细节,多种形式地发表个人意见,增强参与意识。政府的规划决策一旦具有法律效力,就要加大实施力度,确保规划意图的实现。总之,规划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实行民主,从法律上保障个人权益;另一方面,法律要保障执行权,通过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众权益。
(作者为永安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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