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肥城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着眼于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探索实行了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案审制”,使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处置从定期评议到经常进行、及时准确认定和妥善处置,畅通了不合格党员“出口”,构建起党员队伍“自我纯洁”的经常化工作机制。
一、动因
准确认定、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环节和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的实践发现,目前采取的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办法,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党组织担心惹出乱子、带来麻烦、影响稳定,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怕评出对立面,一些党员怕得罪人、抹不开面子,存在“有不合格党员评不出”的现象。二是有些党员平时工作比较泼辣,可能因为干工作得罪人,民主评议时可能不合格票较多;有的单位怕评不出不合格党员,事前搞思想“统一”,与领导关系不好的党员易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三是定期搞集中评议,使有些本来不合格的党员,到评议前却“好好表现”,给人以假象而蒙混过关,不利于经常性地对党员监督和甄别。
基于这些情况,着眼于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经过深入思考和研究探讨,对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办法作了进一步完善,探索提出了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案审制”,对党员的不合格具体表现,党组织调查确认后再采取处置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认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慎重地在湖屯镇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发现,只要存在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并且党组织掌握一定线索的,都能够通过调查的方式予以确认,使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由民主评议到查清事实,主观性大大减少;从定期评议到经常调查,避免了集中进行形成运动,有效克服了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有不合格党员却评不出来”的弊端。在积累一定经验后,市委制定下发了《虎扑篮球:试行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案审制”的意见》,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作为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严格考核和奖惩,在全市面上铺开。
二、做法
采用“案审制”认定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性、原则性强,关系到党员的切身利益甚至是政治生命,必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该走的步骤一个不缺、该有的程序一个不少,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处置恰当,达到“本人认可、党员服气、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要求。
1、发现掌握线索。每年年初,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进行修订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突出政治素质、勤政为民、一心为公、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重点突出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依法办事、优化环境等方面;企业党员重点突出改革创新意识、遵守厂规厂纪、爱岗敬业、组织纪律、团结意识、大局观念等方面;农村党员重点突出政治信仰、道德品行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在制定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时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做到具体化不能大而空,个性化不能千人一面,深刻化不能避重就轻,切实与行业特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的现实表现扣紧扣准,以此作为“尺子”衡量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具体表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发挥作用等情况,通过群众举报、组织鉴定、民主评议、走访了解、上级转办等五种途径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合格党员线索。去年以来,通过以上方式,各级党组织共获取有关线索517条,涉及党员3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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