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辞典》辞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方针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方针】纪检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预防为主,是指纪律检查机关针对党内各个时期可能发生的违纪现象,积极主动地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地防止、减少一些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现象和错误。教育为主,是指经常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把工作做在前面,施教于先,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使党的组织和党员不犯或少犯错误,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是指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法和党的政策为准绳,严肃、慎重、正确地执行纪律,对犯错误的党员给予恰当的处理,并把处分党员的过程作为教育党员的过程。坚持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功劳大小,犯了错误都必须按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和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存在,更不允许上宽下严,查下不查上,查小不查大等问题发生。纪律检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在于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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