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表现
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败坏了党风政风。这些不正之风主要有: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一把手”权力过大而又没有制约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较严重;“官选官、大官选小官”的现象依然存在;“买官卖官”、行贿受贿这一封建社会流行的恶习有死灰复燃之势。
针对问题
在一些地方选人用人过程中,“一把手”权力过大而又没有制约的现象,“少数人在少数人里面选人”,“官选官、大官选小官”的现象依然存在,“买官卖官”、行贿受贿这一封建社会流行的恶习有死灰复燃之势。
目前,我国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的发展阶段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依然存在,甚至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还相当严重。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奢侈享乐、任人唯亲、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贪污腐败等,在群众中和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给党和政府威信造成了极大伤害,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根本性的原因是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这一“顽症”,使我们选了一些不该选的人,用了一些不该用的人,败坏了党风政风。概括起来讲,虽然产生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关键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一把手”权力过大而又没有制约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有些地方表现得还很严重。领导干部在干部选任过程中用自己身边的人、用与自己熟悉和亲近的人、用自己小圈子里的人在一些地方几近成顽症,甚至愈演愈烈。普通党员群众的基本投票和选举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在干部选用过程中打着“民主”的旗号,走走“民主”的过场,欺上瞒下,敷衍了事,最终是领导想用谁就用谁。这不但极大地伤害了党员群众的感情和党的凝聚力,也破坏了我们党的威信,损害了党的事业。因此,如何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切实限制“一把手”事实上的绝对权力,实现普通党员群众在干部选任过程中的民主权利,是遏制干部选任过程中不正之风这一顽症蔓延的关键环节。
其次,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少数人在少数人里面选人”,“官选官、大官选小官”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普通党员群众对此无能为力,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有些地方和部门,名义上搞民主投票,但经党委研究决定的候选人只有一个,然后让群众投票,但投票结果从不当场向群众公布。这极大地伤害了群众对党的信任,久而久之,不但搞垮了组织的凝聚力、个人的工作动力和责任精神,而且破坏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要彻底改变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这一顽症就非常困难,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最后,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买官卖官”、行贿受贿这一封建社会流行的恶习有死灰复燃之势,引起群众很大的不满。这种状况之所以发生,是前两个方面,即“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中权力过大和“官选官”的必然逻辑结果。从已经发生的一些县委书记买官卖官腐败案件来看,为什么一个县委书记敢于根据行贿额“闭门圈干部”,全然不顾党纪国法,藐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相关民主程序的规定,最根本的原因是县委书记事实上的委任制造成的权力过大局面没有根本的改变,普通党员群众既缺乏对这种“权力过大”状况制约的有效渠道,也缺乏制约的具体方法和手段,以至于在干部选用过程中“买官卖官”这一恶习屡禁不止,贻害党风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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