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有实际权力的官员进行非法寻租以外,某些与掌握权力的政治人物有亲属或密切关系的人也参与到寻租活动中来,这在陈水扁的家人、亲戚和亲信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陈水扁的夫人吴淑珍、女婿赵建铭、亲家赵玉柱、陈水扁的前后两任“副秘书长”陈哲南、马永成所涉及到的弊案多数都属于此类的寻租行为。按理说,吴淑珍、赵建铭和赵玉柱等陈水扁的亲属并不拥有直接的和实际的权力,他们原本不具备能够与他人进行交换的租金;即使是陈哲南和马永成,他们所处的职位本身也不足以让他们具备创设高额租金的条件。寻租者之所以愿意与这些人进行利益交换,主要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些与陈水扁有特殊关系的人完全可以借助陈水扁的影响力来帮助他们达到目的。而陈水扁的这些亲信和亲戚也相信他们与陈水扁的特殊关系能够给他们带来实际的利益,而实现利益的方式之一就是配合寻租者的寻租行为。赵建铭涉及“台开弊案”、吴淑珍涉及“SOGO经营权之争”、一些公司雇请赵玉柱担任“门神”等都是此类寻租。比如在“台开弊案”中,根据“台北地方检察署”的起诉书指出,“不甘未在台湾银行出任要职的苏德建乃思谋乙职以求升官,且知悉非动用人事关说无法遂行,乃请托与第一家庭成员赵建铭熟识兼桌球球友之蔡清文向赵建铭为其说项,希望赵建铭运用其第一家庭之影响力为其谋求乙职董、监事职务,并允诺若出任要职将酬谢新台币300万元之报酬予赵建铭”;“马永成遂向林全提议可否由苏德建出任台开公司董事长职务,以同时解决台湾银行及台开公司人事问题,(财政部长)林全认为可行”。[xi]从涉案人员的身份、事由、动机和过程来看,起诉书中所描述就是一个典型的非法寻租过程。
民进党当局涉及贪腐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政商之间利用政治献金进行寻租,并以此掩盖受贿和某些不法利益交换。在台湾的选举文化中,金钱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竞选造势、日常选举开销还是买票,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这些经费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政治献金。在台湾的“政治献金法”通过之前,政治献金成为政商勾结的藏污纳垢之所,不少政治人物利用财团、共商业界的捐助作为竞选费用,甚至有人中饱私囊,转为个人财产。政治人物在收受政治献金以后,一旦当选,对捐赠者往往投桃报李,许多政商勾结、利益输送的弊案就此产生,况且有时候政治献金和贿赂之间并没有清晰的分野,容易被有人以捐赠政治献金之名来进行贿赂之实。在民进党当局近年来爆出的弊案当中,其中与政治献金直接有关的就有“陈由豪案”、“陈哲南案”、陈水扁“台新银行秘账案”、赵玉柱侵吞陈水扁政治献金案等。如在“高捷弊案”中,前台湾华侨银行董事长,因金融犯罪逃离台湾的梁柏熏就指正陈哲男曾经在2002年9月非法收取了他600万元新台币的政治献金,答应帮他摆平官司,但拿了钱却没有办事。同时还传出高捷前董事长陈敏贤为筹募陈水扁竞选经费,透过中间人传话给厂商索取一亿元新台币的公关费。虽然2004年3月台湾通过了“政治献金法”,对政治献金进行了规范,但只要台湾金权化的选举制度和选举文化还存在,政商两界的利益需求还存在,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借披着“合法”外衣的政治献金进行利益输送和非法寻租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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