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好“靠什么创政绩”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首先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要坚决反对说的多干的少、说的好干的差的工作作风。工作是“干”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吹”出来的、“喊”出来的,要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把写在纸上、喊在口号上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变成现实,忠实于党、取信于民。其次要有勤政为民的作风。要多深入基层,多深入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坚持“身”与“心”同下,带着感情下去,带着思考下去,带着问题下去,问计于群众,求教于实践,努力使下基层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最后要有廉洁自律的作风。要坚持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决杜绝“权力私有化”“权力市场化”、“权力商品化”。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高从政的道德修养,不断增强法律观念,提高依法从政水平,努力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取得群众的信任。
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好“怎样考核政绩”的问题。“干部干什么,怎么干?政绩考核是一根”指挥棒”。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各地都把GDP增长速度变成衡量当地在任官员政绩的唯一标准,这是非常片面的。为此,我们应当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全面客观的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将关注民生、关注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和谐以及环境保护,作为衡量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防止各级领导干部重经济指标轻社会发展,片面追求GDP等倾向。另一方面,要建立正确的政绩评价机制,实现干部政绩考核方式向“民评官”转变,让社会公众来评估领导干部的政绩。民众在评估政府官员的政绩方面往往具有信息优势,民众不仅会追求那些客观的、可量化的发展指标,还会追求那些主观的、不可量化的、可感知的指标。如公共服务质量,社会安全程度等。与此同时,民众还会根据自己的感受,充分发挥自身所拥有的地方知识优势,为政府提出可参考的发展目标,因此,将评估政府的权利还给民众,将政府官员的“进退留转”交由当地群众决定,将官员的升迁与政绩评价回归于当地群众。因此,由公共服务对象来评价各级领导干部,那么他们在工作中就会更多地考虑追求能惠及当地民生和社会进步的政绩,必然有利于各级官员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总之,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政绩的内容上,应该是实实在在、有利于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在创造政绩的目的上,应该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为了推进当地建设而不是做给上级看;在创造政绩的途径上,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而不是投机取巧、竭泽而渔。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 2009-11-13树立“潜绩”与“显绩”并重的政绩观
- 2009-09-04古都保护与官员的政绩观
- 2009-07-20“GDP论”说明官员政绩观已经开始转变
- 2009-04-28树立正确政绩观 推进区域科学发展
- 2009-02-23人民日报评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 2009-04-20规范办学不要为不正确的政绩观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