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我县基层组织建设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紧紧抓住“党要管党”这一中心环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联系点、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等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领导抓党建工作的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严格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和奖惩办法。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四双”(双承诺、双述职、双评议、双公开)活动,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办实事,并就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述职,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评议。对综合评价不合格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将进行诫勉谈话;对确因工作不力的采取组织手段予以调整,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责任心,形成了基层党建常抓不懈的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渠道,认真实施“两推一选”,健全培养选拔机制,注重从优秀现任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党员中培养选拔。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档案资料和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程,加强村干部学历教育,支持和鼓励村干部参加自学考试、电大、函授、党校和高等院校的学习。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指导和督促村“两委”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农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当补贴基层干部制度,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以及正常的增长机制。
(三)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明确规定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后进村,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帮扶活动不少于4次。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考评机制,每年年底通过群众参评、党员互评和组织评审等多种途径,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同时,积极推行党员承诺制,根据党员自身特长和实际能力,坚持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的原则,设定党员承诺范围,积极引导广大党员把自身先进性转化到为民办实事的行动中。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实行流动党员“五个一”管理和服务(即:发放一个活动证、设立一门咨询服务电话、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春晖行动、提供一条致富信息)。探索在外出务工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服务站,为培养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返乡任职或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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