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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胡汉民的理论影响
孙中山的政治制度思想的影响。现代西方政治学中的三权分立理论对中国革命者反专制起到过重要的作用。孙中山建构的政制思想带有明显的西方政治思想的痕迹。然而,在革命的历程中,孙中山感到中国传统政治中仍有可以继承的遗产,他力图调和中西,建构出包含“革命程序论”,“五权宪法”,“直接民权”,“万能政府”,“权能分治”等理论的政制方案。?輥?輰?訛孙中山的追随者把他的思想作为政治制度建构的依据。但是,由于孙中山的许多构想是为了解决革命历程中碰到的问题,因此,他对政制所作的种种构思更多的是为解决政治性问题,对行政方面的考虑并不全面。就监察制度而言,孙中山强调监察权的独立,但对与监察权相对应的惩戒权,并没有直接的论述。?輥?輱?訛由孙中山的部分言论可知,他认为监察权就是纠察权,专管监督弹劾的事;裁判官吏的机关要独立,否则难以达到吏治效果。但孙中山没有说明,弹劾是否就是裁判?裁判官吏的机关独立于何处?因而,当孙中山的追随者在将其监察构想变成现实政治时,就难免出现理论空白和众说纷纭的解释,使依据“五权宪法”来建构公务员惩戒制度从尝试起就引发争议。
胡汉民的惩戒制度构想的影响。胡汉民长期追随孙中山先生进行革命,是孙中山先生的重要助手,又是三民主义的主要宣传者,国民党内普遍认同其为孙中山的继承人,?輥?輲?訛胡汉民也以自己是孙中山思想的权威解释者自居。1928年6月,胡汉民首倡施行“训政”建国方针,明确提出“以五权制度,作训政之规模,期五权宪政最后之完成”。?輥?輳?訛1928年8月,南京政府实施训政,由胡汉民主持政制方案的设定。对于训政这样一种没有先例的设想,孙中山的预想不免失之过粗,而胡汉民则把这一思想做了实践层面的阐发,使之更具操作性。胡汉民对惩戒制度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立了惩戒制度的党治原则,使国民党在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运作中居于主导地位,但同时也使努力建立的法治规则受到党治权威的漠视,令部分人凭借党中央至高无上的威权形成特权,在惩戒上享有了特权,影响了中央公务员委员会的执行力。其次,确立了监察与惩戒分权原则,将公务员惩戒权归属司法院,独立于监察院外。再次,在惩戒制度中引入现代法治规范,包括在惩戒制度中确立法律职业化制度、遵循刑事优先原则、建立了对公务员司法救济的规定等。(作者单位:广东茂名学院历史学系;本文为校级青年资金项目,项目编号:20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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