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道德人品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看待和评价一个人,最常用、最基本的标准,莫过于“人品”两个字了。如果能被老百姓称为“好人”,往往意味着对一个人人品的高度赞扬。人品是人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基本和一贯的品行、品德和品质,是一个人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核心的各种思想观念的集中反映。它非常具体和直接地体现在人们的家庭生活、人际交往、工作态度和社会活动中。人品,本来主要是个人的品德问题,但作为领导干部,由于掌握了权力,其品行如何,就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他行使权力的偏向和爱好,从而关系到党的事业和党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情趣很庸俗,甚至包二奶,养情妇。我们从很多腐败案件中,都可以发现道德人品问题。而且追根溯源,好多腐败问题往往是从道德品行上开始的。所以,领导干部要当好官,首先要做好人。把人做好,官才能真正当好。要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既要讲政治上的人品、道德,也要讲生活中的人品、道德,既要注意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也要注意他们在生活上的作风和情趣。要加强领导干部的人品建设,进行道德品行的教育和修养,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四是法治观念问题
党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格和带头守法。守法与党性本来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守法,这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党性,这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从逻辑上来说,党性的标准比守法的要求更高。但是,能不能守法、依法,却关系到党的依法治国的方略能否真正落实、党能否真正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能否真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守法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与党性问题联系在了一起。特别是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发生腐败问题,所违背和触犯的,并不仅仅是党性原则、党的先进性这样的高标准,而是每一个公民都不能触犯的法律底线,实际上是一个最低标准。连最低的守法标准都不能坚持,还谈得上什么坚持党性原则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这样的最高标准?很多腐败案件都反映出,现在仍有少数干部对法律知识不甚了了。但更多的,则是以为权力大于法律、人情大于法律、关系大于法律,遇到什么事情,可以用权力、人情、关系摆平,从而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仍然是一个重要和紧迫的问题。法治观念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纳入党性修养和教育的范围。特别是要加强法制权威性和统一性的教育、正确处理权与法关系的教育、领导干部不能触犯的法律底线的教育,使领导干部们真正畏惧法律、严守法律,不要把法律当儿戏对待。要当一个好干部,首先要当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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