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一)有效盘活现有资产盘活集体资产,开展资本经营。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集体资产经营体制基础上,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制度创新和集体资产以多种资本形式增值的新途径。要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和集体资产运作主体的建立健全,通过盘活现有农村集体资产来不断增加集体资产收益;要积极探索通过拍卖、出租、入股等办法,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四荒”资源,发展农林特产业。对村集体所有的停产企业、闲置房产、“四荒”资源、水利设施等,可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综合开发利用,发挥现有存量资产的效益,多方增加村集体收入。东平镇古台寺村积极盘活现有集体资产,通过租赁,利用闲置多年的厂房,办起了涂料厂,仅此一项增加村集体收入8万元。肥城市仪阳乡去年采取拍卖项目区、学校、道路等冠名权的办法筹集资金40万元。
(二)搞活土地经营,以土地生财增加收入要积极鼓励村级集体将合法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份与建设用地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作、合资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四荒”地、村办三场、学校、通过转让、租赁、拍卖等形式,实现其增值。集体企业比如沙厂,实行招标承包。条件成熟的地区对耕地进行有偿流转,收取流转费。岱岳区房村,过去是一个以农业税为主的农业大镇。每年财政收入十几万元。去年该镇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会,积极开展了旧村改造,腾出土地300多亩。吸引大项目落地,去年投产后实现地方税收1000多万元。
(三)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整理
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明确的“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鼓励农村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推动新办乡村工业向镇区集中,提高农村各类用地的利用率。”的政策要求,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有效耕地归村农民集体所有和经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取的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自用有余部分,辖市、区土地主管部门要优先给予有偿调剂,其收入全额返还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者为泰安市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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