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千秋伟业,重在用人。近年来,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比如,选拔任用的民主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少数人选人,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群众满意度和认同度不高;干部竞争择优机制不够完善,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把握用人标准,解决好“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德与才是干部素质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有德无才,难以担当重任;有才无德,终究要败坏党的事业。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的核心是党性。让能干事者有机会,让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改革创新能力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干部选拔上来。
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保障。只有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用“马场赛马”、公平竞争的办法来选贤任能,形成“以制度选人”的格局,才能挤压各种不正之风的生存空间。要规范干部选拔提名制度,推行“两推一述”等成功做法,探索增强民主推荐科学性和真实性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干部考察制度,探索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探索推行差额表决和重要干部差额票决制,进一步扩大民主,促进好中选优。
不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是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要定期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开展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力度,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实践证明,只有在干部工作中增强透明度,在选拔任用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阳光操作,才会让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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