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于民主主义的再次关注是在抗战时期。面临着国际法西斯主义的横行和国内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的侵略,中华民族遭受了近代以来最大的一次民族危机。民主主义是法西斯主义的死敌,毛泽东深知此点,所以他在此时期总体上把美国视为盟友、朋友,并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命题。在1936年7月,毛泽东就将英、美等国家视为友邦,其基本依据就是他们是民主国家。同年,他就罗斯福再次当选总统表示欣慰,因为如此的结果是“四年内民主政治当无改变”,鲜明地表明了他对民主主义的态度。次年他提出要建立“中华民主共和国”的主张。他在多个场合反复宣扬要“民主建国”,并把争取美国推动中国民主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尤其是在美国居中斡旋的重庆谈判中,毛泽东明确主张要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中国,宣布在这个未来的中国要实现“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这个论断可以说是毛泽东对美国民主主义的最高赞誉。
在毛泽东看来,民主主义是美国最基础的价值,只不过他后来认为这不是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不是共产党人需要的民主主义。但是在他的一生中,这种民主主义的名词一直在影响着他的事业,只不过其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有时甚至是以反面的方式表现出来。
民族主义:毛泽东政治价值视域中的美国
《毛泽东的美国观》一书中在论述毛泽东自遵义会议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这段时间,对美国的认识何以经历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时指出,认为这是由于“美国对华政策的不断调整而相应的发展变化”,毛泽东的这种认识变化“表现出更加务实的特征”。我觉得这个论断是非常准确的。其实,不仅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的这种认识变化表现出务实的特点,早在“五四”前后毛泽东对西方民主认识的变化过程就表现出务实的特征。在一战前毛泽东那么热烈地肯定美国民主,那么充满激情地讴歌赞颂美国,可是巴黎和会召开后,毛泽东对美国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他愤怒地指出:“世界最高的强权在法国、英国、美国”,“美国是地球上第一实业专制国”,美国是“最会杀人的第一等刽子手”。
毛泽东的这种变化乍看起来有点突然,但是稍微了解当时中国和世界背景的人就能知道,这是当时中国知识界普遍的情况,其原因就在于强烈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主导的结果,无论信仰什么主义,无论主张用什么方式改造中国,当时的那些知识分子都是出于强烈爱国的民族主义意识。1916年毛泽东为何主张联美?因为要抗日!为何他在当时赞赏威尔逊?因为威尔逊反对善后借款、反对日本侵略中国的二十一条!这种强烈的民族主义价值取向,主导了毛泽东一生对于美国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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