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些世代贫困而又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一些天性懒惰而又不安于本分的人以及一些无缘于科举而又祈望出人头地的人,便纷纷走上了以自宫求富贵之路。其三,社会风气使然。闽中地区,唐宋时期就有向朝中进贡净身幼男的风气,到明时更是如此。正统年间福建总兵陈懋送净身幼男八人进宫。景泰年间镇守福建太监戴细保送净身小口五十九人进宫。万历时期,京师一带有“淹九”风俗,即每年正月十九日,许多无赖“腐其童稚”。闽中、京师等地向有自宫的传统风气,也是这一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此外,明代晚期,工商业发达,传统重义轻利的思想受到冲击与挑战,使得人们越来越看重物质力量,许多人为求富贵不顾社会舆论谴责而自宫。
除了少量幸运的“无名白”可以通过某种途径进入皇宫以外,大量无缘进宫的“无名白”者有三条出路:其一是投入王府或权贵势要之家充役;其二是在京城各寺院附设的浴池里专门为太监们搓澡;其三则是沦为乞丐。能够投身权贵之家对于“无名白”来说应是较好的出路。明初,藩府、官僚等人家纷纷仿效内廷的做法驱役“无名白”,对此,明朝最高统治者曾经下令严禁,如洪武五年明令“豪家毋阉人子为火者,犯者抵罪。”这里的“火者”指的即是阉人。但实际上这种风习上行下效,并没有得到禁绝,如正统年间云南的沐王府、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私宅中均有阉人充役。那些既不能入宫,又无缘投身权贵之家的“无名白”,处境往往相当凄惨。据明代宦官刘若愚《酌中志》所记,“凡内宫皆于皇城外有堂子之佛寺内沐浴,有专选中的净身男子,俗称无名白者,即古之私白者,为之擦澡讨赏。”其地位仅比乞丐略高,收入十分可怜。不过,这些“无名白”之所以从事这项工作除了用以维持生计外,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希图趁机结交宫中高层宦官以求富贵。而剩下的绝大部分生活无着的“无名白”便只有流散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参加死乞强夺的丐阉团伙。明代学者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篇》中记载了一些“无名白”四处流浪,在京师附近强行乞讨,甚至聚众打劫的事例,世人将他们称为“丐阉”。沈德符说,他曾亲眼看到过几十名“无名白”藏在残垣败壁间,注视往来的车马。如果只是三三两两的过往骑客,而旷野中再无他人,丐阉们就会成群结队地奔行出来,勒住马,将骑者值钱的东西抢夺一空,甚至连稍好点儿的衣服都悉数剥下,然后一哄而散。这些落选的“无名白”成群结伙为乱社会,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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