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来规范管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社员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四是要搞好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自觉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
一是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
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
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逐步提高财会人员的福利待遇,以较高的收入稳定队伍。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做到财务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有人负责。各镇(街道)要切实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村级财务运行情况,对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专题研究,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要强化审计职能,实施村主要干部离任、任期审计和村年度财务审计,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抓好查纠的基础上,着力从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下功夫。镇(街道)会计代理站要在搞好记帐、算帐、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两大职能,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运行的监督管理,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村主要干部要认真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其他村干部和出纳要相互监督,真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财务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及时否决各种不合理开支,确保村级财务规范有序、顺畅安全地运行。(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委党校)
- 2009-12-01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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