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曰无工龄,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后重新出仕时,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当“公务员”,都得回到起跑线上,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总之,既没有可以保留的干部身份,也没有可以累计的连续工龄。
三曰无余荫,就是人走茶凉,在职时候的特权和影响一笔勾销。“飞将军”李广卸任云中太守后,隐居蓝田南山。某日,他带一个随从外出饮酒,返回时已是夜晚,被正在巡夜的霸陵县尉大声呵叱,道是违犯宵禁,要依法处罚。随从讨情说:“这是前任李将军呀。”县尉毫不通融,道:“就是现任将军也不许夜行,何况是前任将军!”结果“飞将军”被关进警署(亭),拘留一夜。又如,陈蕃卸任皇宫警备司令(光禄勋,位居九卿)后率宾客门生还乡,经过临颍巨陵,当地警长(巨陵亭长)要对他们作例行盘查。前任司令的随从大概一向狗仗人势神气惯了,动手打了警员(亭卒),结果这些人全遭拘押,饱尝皮肉之苦。巨陵警长还要收审陈蕃,陈蕃抗议说:“我没有管教好手下人,因此受到牵连。但我是前任大臣,即使有罪要办,州郡尚且先要向朝廷请示,你怎么可以随意收审我呢?”双方相持了好几个时辰,恰好临颍县政府的警署巡视员(行亭掾)巡察到此,这才使陈蕃摆脱困境。
顺便提一下,这一份没有失业保障、没有连续工龄、也没有情义体恤的古代“公务员”职业,可以说是一个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有人做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惨了:二千石“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中低层官吏,则有“司隶、部刺史”等纪检官员随时“察过悉劾,发扬阴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就是动不动便打碎了饭碗。
单从制度上看,魏晋南北朝的退休待遇比秦汉好不了多少,当真照章办事的话,还比不上现代的失业者尚有低保可吃的境遇。扬州监察干事(从事史)何子平的母亲住在会稽,户籍年龄满八十岁了。按规定,儿子应该辞职回家,奉养老母以终天年。州府办公室主任(主簿)顾恺之说:“你母亲的实际年龄不到八十岁,亲友故旧都了解。在州里当差,好歹还有微薄的俸禄,一辞职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替你办个留任申请吧。”何子平不肯,说我们当干部的不能带头损害户籍制度的公信力。顾恺之又建议他回会稽后,在县政府求个公职,既可取禄,又方便就近奉养母亲。何子平还是摇头,说不能做这种投机取巧的事。何子平“既归家,竭身运力,以给供养”,即完全靠体力劳动养活老母和自己。山阴县令褚,“在任岁余,守禄俸而已。去官之日,不堪自致,因留县境,种蔬菜以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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