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亮点”一词又热了起来。领导下基层要问亮点,开会要谈亮点,经验交流要讲亮点,考评工作更要看亮点。面对这股“亮点”热,我们需要冷思考。
“亮点”通常是指有光彩而引人注目的人或事件,或者是指有突出的优点。通俗一点说,“亮点”很“炫”。干部在工作中追求特色,突出亮点,从尽力把事情做好的角度来说,无可厚非。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人、一些单位片面追求“亮点”,刻意制造“亮点”,这就走偏了。比如,有的干工作定目标,不是为老百姓谋利益,而是看某个领导喜欢什么就做什么、搞什么;有的抓工程搞项目脱离实际贪大求洋,不是“全球最大”,就是“国际著名”,口号一个比一个响,动作一个比一个大;有的搞创新不讲科学,却热衷于标新立异,搞轰动效应;有的谋发展只看眼前,为了“短平快”寅吃卯粮,透支未来,等等。
诸如此类的“亮点”,其实已沦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平台,折射出少数干部执政理念和政绩观上的误区:只对上面负责,不管群众利益;只顾追求显绩,不管长远发展。其结果,是搞出了一些华而不实的工程、项目等,一些官员有了向上级报喜报捷的“资本”,却让老百姓承受着难言的苦果,甚至给当地发展留下无穷后患。
这样的“亮点”一旦吃香起来,就会形成一种错误导向——“干得好不如干得巧”,导致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不能实事求是,不会脚踏实地,不愿艰苦努力,终日浮在表面打巧算盘:如何光抓亮点、干面子活,怎样引起上面的“注意”,怎样赢得关键领导、关键部门的关注。
其实,亮点不亮点,说到底还是一个政绩评价和考核的问题,需要从制度和实施上来一个正本清源。一方面,要深入实际,考察干部所做的工作是否真的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真的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另一方面,要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问问他们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称的不仅是“亮点”的真假和成色,而且也能称出干部为民执政的分量。
莫让“亮点”遮望眼,要听民声最真处。在政绩考核上用好实践、人民、历史这三把尺子,尤其是突出群众评价的分量,以此形成长效机制,反过来规范和约束执政行为,有利于干部树立科学政绩观,引导他们致力于经营科学发展、民生改善的实绩、潜绩,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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