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民主建设的战略愿景,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两个“生命”,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涵和精神实质;而“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战略思想,则揭示了这两个“生命”的内在逻辑关系。从理论上说,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容,但两者的发展应当有一个逻辑顺序。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赖以发展的前提,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起点和关键。党内民主的不断推进,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所决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改革思路,都涉及到了执政党民主建设的实质性内容,闪烁着科学党建观和科学民主观的光芒。
从更为宽广的视野看,党内民主战略也是区别于西方多党民主模式的一种构想。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形成一种非政党竞争的民主体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一些人也总是把民主制与多党制划等号,实际上,民主不取决于什么政党制度,而是取决于人民能否选择自己的政府,从而把合法性建立在人民的选择之上。政党的轮流执政只是这种制度安排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民主的精神实质。民主的内容是确定的,但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党内民主的模式不仅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构想,而且已经深入到党的建设的实践,特别是党内差额选举的改革。1987年党的十三大对中央委员会的预选实行了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5%的差额选举,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内民主的一大突破。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中央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又进一步扩大到8.3%,候补中央委员的差额比例扩大到9.6%,而且在政治局委员候选人的提名上也首次实行了民主推荐的方法,党内民主建设得到实质性推进。
总之,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辩证统一,首先必须加强执政党的民主建设,实现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以往人们通常把民主政治建设看作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国家建设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实际上,民主政治也应当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辨明和处理党的建设和民主建设、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的主题,也是党建科学化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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