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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敏: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在城乡关系上的应用研究
www.fjsen.com?2009-12-24 08:35?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大陆学界对空间理论的接触要晚于台湾学界。就总体而言,大量与空间视角、空间理论相关的专著和论文都出现在2003年以后。从2003年至今,大陆的社会学者对空间的研究基本上都集中在对空间视角和空间理论的翻译和综述方面。这方面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翻译或介绍西方空间理论的著作,从解读文本出发,将空间要素与现代性联系起来,视前者为现代性的要求和体现。这些学者通常对西方的空间理论非常熟悉,在厘清空间理论的根源、发展脉络方面做出了极为出色的成绩。第二,从引介西方马克思主义入手,分析西方的空间理论、特别是列斐伏尔的空间理论。这个方向的研究者比较关心芝加哥学派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城乡空间思想,尤其对列斐伏尔理论中的空间思想论述甚多,至于对其他流派和学者的空间理论的分析则较少见到。

近年来,以苏州大学校长助理、博士生导师任平教授为主任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集聚了一批马克思主义学者,发表了系列论文,努力建设和构造当代马克思主义城乡社会空间正义理论,并得到学界热烈响应。

笔者正在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城乡社会空间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在对上述理论梳理之后,拟从城市社会空间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乡村社会空间形成与演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城乡社会空间演变过程及其作用机制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城乡社会空间融合发展的马克思主义道路探索等方面对城乡社会空间进行深入拓展。笔者以为:未来的城乡社会空间关系模式应该是, 城乡时空的社会隔离作用消失, 因此城乡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含义,二者都成为承担一定功能的物理意义上的空间载体, 社会成员在此空间载体下从事各种活动, 国家通过各种正式制度实现对社会成员活动的整合,实现城乡社会空间的正义。所谓“空间正义” ,就是指社会应保障公民作为居民不分贫富、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等对必要的生产和生活空间资源、空间产品和空间消费及其选择的基本权利。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四川省社科联会员。)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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