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水平。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是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为了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全国政府法制信息的统一、集约、高效和共享水平,国务院法制办在认真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政府法制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的全面实施,将对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五、适应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做好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工作
——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为政府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政府法制工作是以理论研究为先导和基础的事业。一年来,国务院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研究,拟订推动地方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对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政府法制理论体系,推动政府法制工作起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不断提升我国政府法制工作对外交流的层次、水平和影响力。随着国际社会对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日益重视和关注,政府法制对外交流已经成为宣传我国法治建设成就、介绍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为了落实中、德两国政府签署的《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4月27日至28日,国务院法制办与德国联邦司法部在深圳举办了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九届法律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和机制”,与会一百余位中外专家学者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扩大了中德双方在法律领域的交流和借鉴,取得了圆满成功。中德法治国家对话已经成为我国国际合作中的重要创新,成为中德两国关系的一大亮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深感到,推进依法行政的道路漫长而艰巨,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神圣而光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上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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