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推行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和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是基层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如何保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顺利推行,邓州市的做法给我们不少的启示。
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必须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主导作用。邓州市在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始终注重把村党支部提议放在各项程序的首位,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使村党支部既是决策程序的启动者,又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具体流程的组织者和形成决策的推动者,从根本上保证了村党支部在领导本村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必须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邓州市在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明确规定村党支部的提议事项必须经过党员大会民主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这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出台并实施,这就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既营造了和谐的决策环境,又为重大事项的实施赢得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支持。
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必须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决策。邓州市推行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质上是给村级事务决策规定了一个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六个环节安排严密、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完整程序体系。通过这个程序,既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又宣传了村党支部的工作思路,集中了民智,加强了村党支部与党员、群众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必须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领导的能力和水平。邓州市在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注重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把关,选好配齐村“两委”班子。实践证明,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是保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顺利实施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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