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的引人注目之点,就是提出了“新三观”,他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这是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得出的科学结论。在我们中油集团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几个月时间里,通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特别是解放思想的讨论活动和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新三观”的认识和理解,它是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如何践行“新三观”呢?本文仅就此问题粗浅地探讨如下:
一、牢记宗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他既是根本立场问题和党性原则问题,也是唯物史观的内在要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因此,共产党不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集团,它的全部政策和实践活动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党的十七大修改的新《党章》也明确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真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坚信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不能丢。可以说,能否做到自觉地坚持党的宗旨,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主要标准,而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坚持了党的宗旨,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能否率先垂范做群众的表率,通俗地讲,坚持党的宗旨,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比群众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点,索取少一些,危难时刻站得靠前一点。但是,在党的长期执政过程中,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事业心,对人民群众休戚相关的利益问题,视而不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当成儿戏,把神圣的使命看作负担,还有的领导干部一旦拥有权力就热衷于以权谋私,在他们看来,只有住上别墅,开上宝马,揽上二奶,前呼后拥,似乎这样事业才会有一种成就感。这些错误的认识和作法,都是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自觉的践行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中,时刻警醒自己,约束自己,真正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当前,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最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
- 2009-11-24社会责任感决定新三观的境界与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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