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计是国家统计部门的一项主要统计工作,是制定工资标准、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政策的主要依据,是社会和谐的调琴师。工资统计不正确,势必导致有关部门制定出错误的政策,奏出不和谐的声音,其结果是破坏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
工资统计必须具有普遍性。我们现在搞的不是计划经济,私营经济占据了国民经济重要地位,社会财富主要靠农民、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2009年4月20日说,截至2008年底,全国工商行政机关共登记私营企业659.42万户,注册资本117,400亿元,私营企业在内资企业的比重由2007年底的63.25%上升至70.91%。私营经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如此重大的贡献,可私营经济单位的职工竟不在全国工资统计范围之内,这不论是从专业上还是从感情上都无法解释。
把所有从业人员纳入工资统计范围是基本常识
这些年来,一直把15%的人的平均工资作为全社会平均工资进行引用,这也是造成分配“剪刀切”的主要原因之一。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这看不出中国劳动者的工资有多大差距。因此,政策制定者就认为中国不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于是,吃皇粮的工资猛涨,忘却了养活他们的那85%的衣食父母———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
作者曾对河北省农村私营经济进行调查,多数村庄都有私营经济实体,如冲压配件、橡胶制品、电镀、民房建筑、装修装潢、餐饮服务、幼儿园、小型超市、养殖、耕种收割、食品加工、翻砂铸造、纸箱制造、农具制造等,少者雇用几个工人,多者雇用几十个上百个工人。全国有68万个行政村,平均每村有100个就业职工,那就是6800万人。农村工人的工资一般都很低,一般女工每月600元左右,没有休息日,请假还要扣工资。农村工人的劳动必须受到社会尊重,他们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政府绝对不能忽视他们,必须把他们纳入工资统计范围。
- 2009-10-27统计局改革工资统计制度将私企纳入统计范围
- 2009-10-27国家统计局改革工资统计制度将私企纳入统计范围
- 2009-07-30统计局工资统计数据遭质疑 网友称工资被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