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制度要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必须不断创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
这些年来,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到保障党员权利,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每一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来自对经验的不断总结,来自对规律的准确把握。只有推进制度建设创新,才能不断调整、变革和完善,使制度保持内在的活力。
我们应当看到,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我国仍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不良思想文化影响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党员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我们还应当看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下决心、下气力抓紧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与时俱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提出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推进创新,制度才能行得通;最大限度减少漏洞和缺陷,增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各方面建设的适应性,不断推进创新,制度才能管得住;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不断推进创新,制度才能用得好。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增强制度建设针对性是关键。这就需要在制度建设创新中,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进行,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来推进。需要加强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需要切实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有益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意方式方法创新,既为有效执行制度提供有利条件,又为制度创新提供有力支持。要坚持运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
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这是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只要我们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就一定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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