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雇员薪酬分配改革建议
国家雇员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应该体现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均等化要求,坚持薪酬与贡献、收入与责任相对称的公平分配原则,建立符合国家公共管理与服务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以及分级分类管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在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充分体现绩效与报酬、岗位与责任的公平分配原则,拉开岗位薪酬差级,完善报酬收入正常调整机制,实现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首先,严格控制国家雇员规模。
根据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国家雇员的总量规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建设,加大行政机关、事业部门的整合力度,解决职能重叠、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使国家雇员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其次,全面推行绩效薪酬制度。
坚持公平竞争、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和实际贡献,合理确定薪酬等级标准。一是科学设置岗位职能,明确岗位价值度,为建立岗位薪酬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实行绩效薪酬制度,坚持竞争上岗、岗变薪变的原则,使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直接挂钩,向关键和重要岗位、高素质高技能人员倾斜,重点解决平均主义分配问题。
再次,科学制定绩效薪酬标准。
绩效薪酬应该包括基本薪酬和追加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包括从业者个人与家庭生存的生活与发展费用。追加薪酬包括不同岗位、行业、地区以及贡献之间的差别价值,以体现责任、贡献、行业、地区间的工作差别情况。在基本薪酬方面,首先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制度,体现国家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平等原则,消除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收入标准不公平现象。基本薪酬应该与国民经济发展成正比,反映从事国家公务的从业人员在个人生存与家庭赡养方面所需要的基本费用。在追加薪酬方面,要能够体现实际劳动付出的行业差异性、岗位责任风险、地区艰辛程度以及特殊贡献等因素,保持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导向性。
最后,完善薪酬分配管理制度。
国家雇员薪酬分配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管理制度的科学性直接影响整个薪酬分配管理状况。为此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建立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推进薪酬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同时要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取缔非法收入。一要加强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状况,确定国家雇员薪酬总额,建立健全薪酬总额增减弹性机制,建立健全不同行政事业单位的薪酬指导线,引导各地区相关行业事业单位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二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严格财务会计与审计制度,体现公共服务事业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对法律规定可以收费的项目,必须加强经营收费行为管理,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制度。三要整顿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实行公开、监督、预算的职务消费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统一名义和实际收入管理,消除不正当补贴,严格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建立薪酬分配网络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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