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高度评价了近年来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科学界定了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地位,深刻阐述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这一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坚定性
改革开放以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保持和稳定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有效遏止经济增速下滑势头、率先实现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财税体制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对待并抓紧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制度不够完善,财力与事权不尽匹配,政府预算制度还不够完整,财政管理的法治性和绩效尚需提高,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所有这些,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以解决。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要求,财税体制改革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深化改革,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加快完善税收制度,规范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
加快完善税收制度,要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逐步提高我国直接税的比重,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大力推动结合户籍管理的收入申报、财产登记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积极运用税收手段,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是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制度,健全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导向。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促进城市建设和教育发展。在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引导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巩固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培育地方支柱财源,从而尽可能通过增加地方本级收入,增强各地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安排使用收入的自主性、编制预算的完整性和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要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分类规范收费、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中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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