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足国情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和模式,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和国情决定的。一个国家是否民主,不能只看有没有全国性竞选,是否实行三权分立、议会制和多党制——这些都是西方民主的所谓“标准”,我们不能盲目照搬。我们认为,评判一个国家民主的基本标准是:民主应当符合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现实国情、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利于解决本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应当有利于本国人民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真正当家作主;应当有利于本国人民安居乐业、享受幸福生活,得到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认同、支持;应当有利于国家政治体制高效运行,使公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制约、腐败降到最低程度;应当有利于本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法治秩序建立;应当有利于本国民族团结和睦、国家强盛统一。
对于器物和技术,可以引进模仿甚至全部照搬,但民主是与特定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密切联系的上层建筑,不能全部照搬。在一国土壤里生长起来的民主制度,搬到另一国的土地上可能就不适宜。在现实生活中,民主是由具体历史主体根据现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要求进行具体探索的产物,其现实形态永远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有特色的。实现充分的民主是人类长期追求的崇高目标,但实现民主的道路、过程、方式却是各不相同甚至差别很大的。任何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只有适合本国国情,不断完善和发展,才是有效的、富有生机的。照搬照抄别国的民主模式,从来不能成功。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国家在被迫接受了西方民主政治制度模式后,不仅没有实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反而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动乱,造成社会秩序紊乱、经济危机不断,有的国家甚至发生了无休止的内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西方民主模式在近代中国屡试屡败、不能拯救中国的条件下产生的;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同时学习借鉴世界民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经过长期的探索而逐步形成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我们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模式。(执笔:李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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