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水旱灾害极为频繁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防汛抗旱关系密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营造安全、和谐、秀美的环境,这对水旱灾害防御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努力提高科学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一、我国水旱灾害及其特点
我国地形复杂,东西部、南北方的自然地理条件差异很大。全国的河流总长度约为42万公里,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达5万多条。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但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受季风气候影响,我国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全年降雨量主要集中在6—9月。水资源南多北少,东多西少,东南沿海及西南部分地区年平均降雨量在2000毫米以上,西北地区西部不足200毫米。且降雨量年际间变幅较大,丰水年的降雨是枯水年的2—8倍。这种特殊的水资源状况决定了我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繁而严重的国家。自古以来,水旱灾害被称为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
我国的水旱灾害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发生频次高、时间长。自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的2155年间,平均每两年发生一次较大水灾或严重干旱。新中国成立以来,大江大河发生较大洪水50多次,发生严重干旱17次。且水旱灾害持续时间长,经常发生连年丰水或多年连续干旱的不利状况。
二是影响范围广、程度深。我国有2/3的国土面积可能发生各种类型、不同程度的洪水,其中大部分地区会形成洪水灾害。干旱在我国分布更为广泛,东北、西北、华北地区十年九春旱,长江以南地区有的年份伏旱严重,近年来西南地区旱灾也呈多发态势。
三是灾害类别多、防御难。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非涝即旱,旱涝交替,既有可能发生大江大河流域性大洪水,也有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台风、冰凌等灾害,给防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同时,旱灾也从传统的农业扩展到城市、工业、生态等领域。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不同程度缺水,旱灾损失居高不下,已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四是直接经济损失严重。我国水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各类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总损失的60%左右。1990年以来,全国年均洪涝灾害损失在1100亿元左右,约占同期GDP的2%;遇到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年份,该比例可达3%—4%。1990年以来,全国年均因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同期GDP的1%以上,遇严重干旱年景,该比例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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