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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岗位转移与权利缺位
www.fjsen.com?2010-05-07 10:47?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为农民工增权 改进相关社会政策

目前农民工在第二产业、甚至第三产业所遇到的一些经济歧视和社会排斥,只是社会发展中的暂时性问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把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目标,转向减少不同行业从业者所遭遇的不平等,关注所有劳动者,特别是高危险行业从业者的作业环境、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切实加强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建构。

作为高危就业群体的农民工,总体上处于相对贫困状态,这决定了他们对最大就业可能性的依赖。同时,自身文化、技术和法律知识不足,使得他们在劳动合同谈判、维权等关键事项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很多农民工为了得到工作机会放弃了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权利,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更是无权提及,一旦遭受侵害,因缺乏维权依据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由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农民工群体遭遇职业伤亡的可能性又进一步提高。据统计,我国原煤产量是世界产量的35%,煤矿工人死亡人数却占了世界的80%。这个死亡率是南非的30倍,美国的100倍。我国冶金工人每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20倍,是日本的50倍。严峻的形势表明,我国建立高危险行业从业者的社会保护机制的需要更加迫切。

职业伤害的社会实质是不当利益对从业者健康和生命权的侵害。减少从业者来自高危险性职业的伤害,需要从根本上给劳动者增权,如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水平等。(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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