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新规,要求新建中小学校舍竣工时,均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注明竣工时间,项目县(区)长、教育局局长、项目学校校长姓名,设计、施工、监理等名称,以及建筑面积、资金来源等内容,一旦有校舍倒塌,将可以从标牌上找出项目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看到这一消息,令人想到古代城砖的烧制。比如,明代南京城墙六百年之后仍然坚固如初,为什么呢?这与朱元璋要求在城砖上刻上四种人的名字有关:监造官、烧窑匠、制砖人、提调官(运输官),等于涵盖了城砖从烧制到最终砌成城墙的全过程。同时,城砖上的文字还记录了承担项目的各级官员,比如通判、知县。那么,明城墙的高质量则与如此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分不开了。安徽省的这一新规似乎借鉴了朱元璋的办法。我们为其叫好,同时也希望有更多地区能学习安徽省推广这一制度。但同时,笔者又在想一个有趣的问题:朱元璋的城墙和今天的校舍有什么不同?
古时候的城墙主要用来防御,朱元璋是在称帝前两年开始建设南京城墙,而彼时,他还在“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所以,这个城墙对他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城墙质量的要求当然非常严格。朱元璋称帝之后,城墙即使失去了战略意义还有政治意义,毕竟这是帝都。我并不认为今天的政治工程会比明城墙造的逊色。只要是政治工程,就事关官员前途,官员当然要不计人力、财力,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而责任人制度,也是被这个政治任务给逼出来的。那些校舍,以及不少民生工程,为什么会出现很多豆腐渣工程呢?因为他们与官员的政绩无关。所以,将朱元璋的办法推广到校舍建筑中,其实是一种无奈。但是,笔者却担心另一种情况,比如说,某校舍若干年后出了问题,而当时负责的官员已经升迁,如何追究?所以说这种责任人制度仍然是一种消极制度,它着力于监督和警告,却不能从动力上解决公共工程的腐败问题。
进一步思考:难道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任何东西都要刻上责任人的名字么?比如,古代的瓷器、家具就很少有刻上责任人的名字的,而其质量却是有目共睹。这是因为,古代的瓷器、家具以及中药、饮食等行业实现了顺畅的市场评价体系,对于一些百年老字号来说,维护市场声誉就意味着维护他们的饭碗,因此,古代的工匠往往比较注重产品的质量。同样,我们看到,现代社会中,市场化的建筑往往有较高的质量保证,因为人们通过市场进行选择,建筑公司之间就存在竞争。而最可能出现问题的就是校舍、公路这类公共工程,因为公共工程并不“私有”,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无关,所以人们屏蔽了对它们的评价,市场就得不到反馈。所以说,只有将公共工程的招标和建设纳入市场化体系,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朱迅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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