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但民主的实现却是十分复杂和艰难的事情,以致于有学者和不少人就认为真正的民主是无法实现的。实际上,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就是不断地克服其实践中的矛盾向民主理想接近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主的具体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民主运作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尽管在反对专制和家长制的过程中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多数决定论,但民主政治最深刻的含义在于它要尽量体现出所有参与者共同的意愿,多数是对民主的接近,并不能简单地与民主划等号。由此,对多数原则的运用必须要有前提和底线,否则就会违背民主政治的本意。随着民主政治特别是在基层的普及,正确运用多数原则就成为一个引人注目并紧迫的问题。近来就有一些值得审视的例子,如加以分析,对正确运用多数原则很有必要。
2009年底,《重庆日报》有一篇报道,讲述了两个四川农民工在乘车返乡过程中,由于患感冒而被全车其他乘客投票赶下车的事情。两个农民工乘坐的长途大巴在行驶中空调发生故障,经过一夜的冷冻,两人在次日的早晨同时出现嗓子沙哑和轻微咳嗽,这引起了同车乘客的质疑。在作了一番收效并不好的解释以后,两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商店各买了1个白口罩戴上,想尽量减小对其他乘客的影响。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其他乘客特意叫司机把大巴停在服务区,然后进行“民意表决”,一致举手同意让两人马上下车去隔离“甲流感”。尽管两人并不同意,但仍然在半夜三更被强行撵下了大巴。两人只得冒着寒风朝重庆方向走,在凌晨4时左右,被高速公路执法队员发现后,才被请上了执法车,前往綦江县人民医院,经医生证实两人患的只是普通感冒。
可以从这件事情出发,讨论民主运作的基本问题:多数原则应该如何运用?是否通过投票表决就可以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投票表决以及民主的运作应该有什么样的规范?如此等等。如果对这些基本的问题没有清楚的认识和界定,即使是投票表决和看似民主的运作,也会得出错误和荒谬的结论。
毫无疑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是民主运作的基本原则,但多数决定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实践已经告诉我们,简单地相信多数是不完善的。这不仅因为多数决定不等于找到正确和真理,还因为处于少数地位的人权利也需要保护,民主政治并不放弃少数人的权利,但往往处于少数地位人的权利非常容易遭受损害。如果民主的运作是以忽略乃至损害少数人的权利为代价(这样的少数甚至可以达到49%),那这种民主是不成功的民主。
现代民主在逐步创造出防止民主运作出现较大差错的原则,保护少数的原则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即在贯彻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如果我们将之称为少数原则的话,它以其独特的内容与多数原则相耦合,使民主的运作更加完善。例如,在服从多数的同时,保护少数人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以及保留自己意见的权利。这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往往当多数意见形成和占了上风时,很容易将自己赋予独一无二的合法地位和等同于正确的意见,而对其他的意见置之不理,甚至直接地等同于谬误。而实践证明,真理有时候恰恰是在少数人一方。就两个农民工被赶下车来说,如果车上的其他人能够心平气和地听听他们两人的表述,回忆一下他们上车时的情景以及空调发生故障后的一夜冷冻,乃至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自己是否也可能出现这种状况等等,或许也就不会以多数人的名义将他们当成甲流患者赶下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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