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与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智力水平、工作经验和能力等不存在简单的对应关系。因而,年龄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
在认识到年轻干部的优势和干部年轻化的重要性时,也不能忽视年长干部的优势和重要性。在选任干部时,应综合考虑干部的能力、经验、知识结构、干劲等因素,而不能仅注重年龄因素。从整个干部队伍来看,需要的是年轻干部的闯劲、活力、新知识和年长干部的阅历、经验、稳重之间的互补,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总体水平和素质。
实际上,基层的、具体的工作也很重要、很复杂,同样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年轻但缺乏经验和锻炼的干部不一定能妥善应对。所以,在政策导向上应该是鼓励干部长期安心从事本职工作,而非尽快进入领导班子。
职位对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包括人的身体素质、道德水准、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等,年龄也是其中的一个要素。不同职位对人的素质要求的侧重点不同、程度不同,所以存在选择的问题。但是,一般而言,决定一个人是否可以担任某职位的,主要是看他的德才素质是否适合职位要求,年龄问题应该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也不应是最后决定的因素。而且,即使作出年龄规定,也不应是层级越低的领导岗位任职年龄越低。德才兼备而非年龄优先是我国干部选任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
政务官和事务官是西方政治中两类区别明显的官员。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区别除去其政治内容外,还具有一般意义,它实际上反映了管理活动中决策和执行的区别。两类干部在选拔和晋升、管理上都应有所不同,事务类的干部主要实行考任,由上级任命,专任、久任,晋升上则是循序逐级晋升;政务类干部则由选举产生,由相应的权力机关任命,实行严格的任期制和限任制。在事务类干部中,一般应随工作年限的增长逐步提升其职级,而对政务类干部,则要求政治经验、政治能力多些,对年龄的要求则相对宽泛。(2010年4月中《领导科学》刘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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