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郑州市民曹氏夫妇被一辆车拉到了位于樱桃沟附近的三李村,被扔进泥沟。赶回家时,窝棚已被强拆。事后,对于被打和抛荒一事,有关部门表示为临时工所为。
在近来许多事件中,总能发现“临时工”的身影:掴打卖菜老翁的城管是临时工,抄袭宣传稿的文员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船员是临时工,闹市撞人撒野的司机是临时工,违规买保障房的公务员是临时工……
以至于人们质疑:怎么犯事的都是临时工?临时工咋就这么不老实?更大的疑惑还在于:这些单位部门,为何如此倚重临时工,那些正式工又在做什么?当初招聘临时工时,难道优先录用的都是“社会闲散人员”?
上述事故问责,往往都是临时工卷铺盖走人,正式工平安无事。但只要稍加推敲,便会疑窦丛生:倘若没有关部门的授权,没有穿着有关部门的制服,临时工能为所欲为么?不守规矩、没有资质的临时工出了问题,雇主是不是也应承担失察乃至纵容的责任呢?
壁虎遇袭时,常常自断其尾,然后趁机逃跑,从而保全性命。那些被编入另册的临时工,怎么看怎么像壁虎尾巴,在遇到问责危险时,被拿来转移视线、化解风险、逃脱罪责。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已经没有了“临时工”一说,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本单位职工,单位不能因为“临时”了,就免除责任;而如果为了追求“临时”功效,不签用工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改变临时工的身份容易,去除“壁虎思维”却非一朝一夕。许多时候,临时工更像是一个隐喻,而成为自我免责的盾牌,断尾求生的牺牲品。比如,前几年的安徽阜阳奶粉事件中,就出现过两名责任人替县领导顶罪的丑闻。最近某地“量身定做”招聘丑闻曝光后,也有人主动当起壁虎尾巴,以此掩护相关领导。更有甚者,为了提前摆脱责任,面对矿长下井带班制度,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竟然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
所谓“丢卒保帅”、乃至“以卒为帅”,背后无非还是精巧的利益考量。对临时工来说,一次次被推向问责前线,或是由于弱势地位,或是有着额外补偿;而对领导的“替罪羊”而言,往往也有着相应的“对价”。据报道,南方某地大规模违法违规建小产权房,其上级政府不但知道而且支持,等到事情暴露,由当地村干部“顶罪”,该村干部被免职之后,继续到县里某国有企业担任老总,反而成了英雄。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征。在问责制日益成为举国共识的今天,责任事故中的“临时工”、“壁虎思维”下的替罪羊,无疑值得人们警惕反思。我们的问责制,如果要与人民群众的感知一致,要与社会的公平正义吻合,要真正问到问题的根子源头上,就需要不断规范完善。比如,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特权思维和暗箱操作;比如,健全问责法律,进一步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比如,完善问责体系,重视追究政治和道义层面的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