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探索国企改革再攻坚的新路径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湖北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要实现“一个翻番、三个培育”的奋斗目标。“一个翻番”就是资产规模要翻番;“三个培育”就是要培育一批资产规模过500亿元的企业,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100亿元、利税过10亿元的企业,培育一批上市公司。国有经济跨越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国企改革。
进一步深化股份制公司制改造,培育市场主体。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有利于明晰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还可以放大国有资本,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现阶段,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必须由政府独资的企业外,湖北其他国有企业都应逐步改制成为多元股份公司。一是合理确定改制形式。可以分四类推进: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对管理团队经营能力较强、主业突出,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市场竞争性企业,在管理层和职工参股、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对重要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国有资本主动进入,实现战略控股;对资产和业务分散、经营绩效一般、缺乏竞争优势的一般中小企业,鼓励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民资和外资参股和控股,国有资本主动退出,实现民营化。二是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借助外力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形式。
进一步加快调整重组,优化布局和结构。结合湖北的实际,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应在抓大、放小、汰劣上下工夫:一是抓大。即抓“大产业、大企业、大平台”。围绕全省千亿元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集中支持能源、钢铁、汽车、石化、食品、纺织、电子信息等大产业发展,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支柱产业、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形成优势产业板块。二是放小。即对竞争性领域的一般的中小企业,采取整体转让、联合重组、管理层收购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对于有一定竞争力、国有资本一时还无法退出的中小企业,要走“专、精、特、新”的道路,努力培育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小巨人”。三是汰劣。即对一批资不抵债、经营亏损的企业,实行集中托管,加快解决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其快速退出市场,为优势企业发展腾出空间和资源。
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维护所有者权益。连接出资者与经营者的纽带是公司的治理结构,出资人是靠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企业的,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维护所有者的权益,达到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这是湖北国企改革中必须加强的一个关键环节,重点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工夫:一是建立科学的委托代理构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由出资者履行好选聘董事和监事的权利,建立分权制衡、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资本人格化,确保国有资本在委托和代理环节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二是加强董事会的建设。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四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五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以年薪制为基础,以股权激励为补充的企业收入分配模式,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进一步推进上市融资,借力资本市场裂变。按照“五个一批”(恢复融资功能一批、实现再融资一批、实现上市一批、辅导报备一批、改制培育一批)的思路,大力推进上市融资,不断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促进国有企业裂变发展。一是加强上市培育工作。二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是推进整体上市。对整体资产质量好、业绩优良的国有企业,直接改制为股份公司,实行整体上市;对旗下已有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逐步实现整体上市。
进一步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打造核心优势。一是实施技术创新战略。从出资人和企业两个层面,探索建立推动自主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研发投入机制、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二是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虎扑篮球和核心技术的国际国内名牌产品,不断提高精品名牌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三是实施管理创新战略。推进战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的融合,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促进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重组与优化,实现“商业模式轻型化”,打造一批总服务商、总集成商、总承包商、总运营商,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作者系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