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则需要相应的体制性保障,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以民生为导向的政府管理体制。可以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重要战略任务,其实质已超越了经济层面,成为社会层面和政治层面的一场深刻变革。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云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推进这三个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建立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必须保障和改善民生。良性的经济增长依靠消费、投资、出口三者协调拉动,三者结构优化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增强经济发展的长期动力和持续性。增加民生支出,提高群众消费水平,不仅不会拉经济发展的后腿,反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内在动力。我省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2010年云南省财政民生投入达1570亿元,占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9%。而同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4.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后分别增长8.1%、1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9%,对2010年云南经济实现12.3%的增速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如此,云南经济仍属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投资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以大项目、大建设带动大发展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思路。2008年云南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60.9%、45.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7.7%、5.0%,净流出需求不仅没有起到助推作用,反而阻碍云南本土经济的增长,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06.4%,拉动经济增长-11.7%。(中国经济网数据中心:《云南贸易依存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纵向看,云南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不断增加,2010年为11074.1元,同比增长8.6%。但横向比,全省人均消费支出仍较低,2009年仅列全国第20位,原因主要是收入较低降低了群众的消费能力,社会保障不完善降低了群众的消费意愿,住房、教育、医疗等的支出增加降低了群众的消费预期。只有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群众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使群众“收入有来源、支出无顾虑”,才能化解“不能消费、不敢消费”的窘境,增加群众即期消费,进一步提高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这是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是经济获得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三次产业协同带动经济增长,必须解决民生问题。国民经济中农业、工业建筑业和商业服务业等三次产业的结构是生产力结构的直接表现,经济落后地区第三产业往往也较落后。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0年我国三次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0.2%、46.8%、43.0%。而当年云南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15.3%、44.7%、40.0%,一产比全国高5.1%,三产比全国低3%。显然,云南的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第三产业提供的服务大都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范畴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不足是云南第三产业比例偏低的重要原因。因此,解决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关键的民生问题,成为云南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会培育出一个庞大的公共服务消费群体,它对改善群众的消费状态,优化我省三次产业结构无疑具有极大作用。
以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为支撑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必须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云南经济增长模式对资源依赖性很强,环境破坏成本也较高,依靠消耗资源环境、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方式,无法使经济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而云南支撑经济增长的自主创新能力却较弱,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较低,科技活动产出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分别列全国第20位、23位、27位、29位。以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挖掘发展潜力,是我省今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而这正是推进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的重要目标,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