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被剥夺感”
受访专家指出,中国经济越发展,越要让民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政府不但不应与民争利,甚至应“为民争利”。
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8.3万亿元,比2009年增加1.4万亿元,增幅为21.3%,约为GDP增幅的两倍。
当前,中国国民收入的增长,赶不上GDP的增长,也赶不上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统计数据显示,中国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只增长9.7%和8.9%,都低于GDP增幅。
“中国存在着普通百姓收入少而负担重的现象。”鲁照旺认为,“负担过重中,隐约可见政府与民争利的影子,以及领导干部腐败而转移给百姓来买单。”
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数据曾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位官员在2010年6月表示,中国已基本具备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建议在“十二五”规划中考虑这种做法,“若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
在鲁照旺看来,除了规定最低工资水平外,政府无法干涉企业自定薪酬,只能够控制由财政负担的公务人员等的工资。若要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的目标,就只能通过扩大财政支出给公务员大幅加薪,如果这样,会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
“虽然政府希望企业给员工加薪,但是企业考虑的是成本收益。”鲁照旺说,“企业用工成本与职工可支配收入是两码事,有着很大的‘剪刀差’,这反映了中国人赋税水平还是很高。”
小张是北京一家公司的白领,每次工资条上显示的工资总额是6000元左右,每次交完个税以及“三险一金”后,真正到手的也就4000元左右,甚至有时这个数都不到;要还房贷,加上北京生活成本高,他感觉压力很大。
“我用工作8年来的所有积蓄,加上家里的资助,在北京买了一套小一居。现在还差银行贷款60多万元,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清。”小张说,“每次看到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权力低价购房的新闻,我就会有一种很深的被剥夺感。”
即使根据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舆论多认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
鲁照旺表示,如果单通过提高较少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个人所得税税负依然过高,这种改革意义并不大。“中国纳税人对税负的高低、税款的去向,很少有发言权。政府的‘钱袋子’迅速膨胀,行政支出不断增长,各地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的冲动很强烈,而在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时总是投入不够。政府支出‘越位’和‘缺位’现象突出。”
“一些领域腐败现象的加剧,更是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沈友军认为,“由于经济转轨中资源高度集中、资本的内控性以及多元垄断等原因,使财富向政府、资方和垄断行业集中。这三者背后,都有权力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