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PA(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的简称)模式具有突出的优越性,在美国国内引起了效仿的浪潮,如1998年美国情报部门成立了预研与开发局(ARDA),2002年国土安全部成立了预研项目局(HS-ARPA),2009年能源部成立了预研项目局(ARPA-E)。这些科研管理机构均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DARPA模式的精髓。
相较之下,目前中国的科研管理还存在不少不甚合理的地方,如急功近利,不注重科研的质量和科学意义;偏重行政管理,导致科学家缺乏独立申请经费的关系或影响力,无法真正安心科研工作本身;产学研结合不够通畅,技术产业化的程度偏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使同一类课题重复设置,造成资源浪费等。可见,DARPA模式的一些优势恰恰是中国科研管理的劣势。
有鉴于此,尽管中国与美国实行的经济社会体制不同,但也可以吸收DARPA的决策方式和资助方式,对自身的科研管理模式实施革新,以聚焦重点领域、提高决策水平,提高创新能力。
第一,建议在国内成立若干职能类似DARPA的机构,可以挂靠在国防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家部委的下面,或由科技部主管、联合相关的部委共同管理。这些机构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对具有重大战略价值但短期难以见效的技术项目,或未来有重大需求的前瞻项目,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管理。2006年,《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这是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实施专业化的管理。要使此类机构发挥重要作用,高层领导必须给予始终一贯的有力支持,巩固并提高其战略地位。
第二,建议赋予此类科研管理机构充分的自主权利,通过招募对科技发展具有敏锐洞察力的项目管理人员来寻找前瞻性的科研项目,取代原来的行政指派方式,充分发挥他们的预见性和聪明才智,招揽国内外顶尖的科学家组成科研团队,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充分激发科学家的探索精神,将从事同类研究的科学家召集在一起,促进他们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在一些重大、前瞻的科技领域形成和谐、进取的科研社团。
第三,建议设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此类机构与军方、科技界、产业界等的关联,为这些科研管理人员与各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创造各种便利条件,方便他们获取前沿信息,了解军方、产业界的技术需求,利用已有的军种实验室和工业部门乃至国防工业的研究机构的试验设施和基础设施,推动取得的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从而切实提高军事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做好情报保护工作,防止军事敏感信息的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