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我们党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一个根本点、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如何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胡锦涛同志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我们党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出发,坚持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是党执政的力量源泉,形成了对待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从而使我们党在开展群众工作方面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在新形势下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是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刻认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鱼水关系、血肉关系,离开了人民群众,党就失去了根基;深刻认识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限创造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保证;深刻认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把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与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不仅要靠自身的努力奋斗,而且要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90年来,人民群众之所以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关键是有了我们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并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党的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特色,就是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与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在新形势下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要从群众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引导群众接受党的主张;另一方面要注意向群众学习,把当好群众的先生与当好群众的学生结合起来,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虚心向群众请教,善于汲取群众智慧,根据群众意愿制定方针政策。
牢记党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只有始终坚持这一根本宗旨,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工作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为政不移公仆之心。胡锦涛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的生动体现。对于党员干部究竟是做人民公仆还是当官做老爷,我们党早就表明了态度。毛泽东同志指出:“如果把自己看作群众的主人,看作高踞于‘下等人’头上的贵族,那末,不管他们有多大的才能,也是群众所不需要的,他们的工作是没有前途的。”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进了城,执了政,是做官呢,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呢?这个问题是毛泽东同志过去多次讲过的。可以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做官,一种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如果不是做官,而是当人民的勤务员,那就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要平等待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也强调:“各级干部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群众,也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做好。”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始终做到为政不移公仆之心。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是要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使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在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革命战争时期,人民群众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剥削,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我们党带领人民经过浴血奋战,推翻了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增强国家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一定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