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深深植根于我们党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
胡锦涛同志指出:“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9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致力于发展农业、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终结农产品短缺时代,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10多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粮食总产量先后登上3亿吨、4亿吨和5亿吨的大台阶,2010年达到10928亿斤,实现连续7年增产。用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养活世界近21%的人口,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对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
实现亿万农民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农民生活迈向全面小康。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不懈努力,农民收入大幅增长,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49年的44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人。农村实现总体小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确立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出发,我国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全面放开粮食等农产品流通,建立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不断加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日趋健全完善,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跃上新台阶。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努力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从1949年到2010年,在人口由5.4亿大幅度增长到13.4亿的情况下,人均粮食占有量由200公斤增加到400公斤。201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达到52%。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推进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目前,全国有2.42亿农村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0年的49.7%。这既拓展了农民就业增收的渠道与空间,也加速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新中国成立后,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扩大,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不断加强。